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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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律師在航空相關事務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並為包括航空公司、承運人、私人飛機運營商、融資方、租賃方、出口信貸機構、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維修機構 (MRO) 以及其他航空服務提供專業法律諮詢。
我們經常就馬來西亞航空法律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包括《1969 年民用航空法》、《1974 年航空運輸法》、《2017 年馬來西亞民航局法》、《2015 年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法》及所有相關附屬法規。我們也為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提供指導,特別是《開普敦公約》、《華沙公約》和《蒙特婁公約》。
我們為飛機融資方和租賃方就以下事項出具馬來西亞法律意見:飛機貸款、抵押、租賃、轉讓和公司擔保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開普敦公約》的適用性;法律選擇;管轄權;收回權;以及馬來西亞對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
我們的航空業務涵蓋爭議解決。我們協助融資方和租賃方執行其擔保和抵押權,包括收回飛機和飛機引擎。我們為航空公司和承運人就其在國際和國內運輸中產生的義務和責任提供法律諮詢。
我們曾代理多起馬來西亞的航空事故索赔和地面碰撞案件,涉及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
我們的服務項目包括:
- 飛機融資
- 飛機租賃
- 飛機註冊、註銷與出口
- 航空相關諮詢
- 航空相關商業交易
- 飛機扣押、法拍與收回
- 航空事故索赔